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溫室氣體列汙染物 企業要申報排碳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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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2-05-09
台灣環保署將把二氧化碳等「京都議定書」所管制的六種溫室氣體,公告為「空氣汙染物」,往後環保署可據此管制企業的排碳行為,包括限制企業每年的排碳量、課徵空汙費或能源稅等,台灣產業經營面臨減碳考驗。
環保署規畫從明年元月起,要求水泥、鋼鐵、石化、半導體等多種產業的排碳大戶優先申報排碳量。這是繼美國、加拿大之後,全球第三個把溫室氣體公告為汙染物的國家。